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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学研一体化服务内容
立足“政企学研”联动协同,整合高校、研究所资源向企业集聚,围绕“平台-人才-研发”为产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撑的全链服务,包括实验室研发机构共建、课题项目申报、博士后工作站落地,专项人才培养、联合自主研发、大仪共享共用、成果专利转化、产业技术咨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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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共建实验室/研发机构

该模式是企业选择有技术优势人才优势和科研条件优势的高校、科研机构联合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实验室或研发机构,是产学研之间最紧密的、以资本为纽带的合作模式。

该模式有四个特点,一是以市场为导向;二是高校、科研机构以优秀的科研人才加盟,企业投入研发经费,安排产业化人才加盟,形成“人才+资金”的产学研结合模式;三是有比较合理的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实行管委会或理事会或董事会领导下的主任负责制;四是实验室或研发机构独立运作,具有经营自主权,对研发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属、利益分配均有明确的约定。该模式适用于有良好合作基础的企业、高校或科研机构,各方均有比较显著的优势和较强的实力,且互补性比较强,属强强联合。所以在整个市场上来看共建研发机构的合作模式并不很普遍。

 

二、科技副总(江苏省)

鼓励支持全国高校院所科技人才到江苏企业兼任科技副总。入选的科技副总属省级科技人才,享受我省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制定的引进高层次人才相关优惠政策和各项支持举措。入选的科技副总,在任期间与企业签订了“五技合同”(指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许可、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合同),且企业投入高校院所30 万元以上合作经费(其中宿迁地区企业投入高校院所20万元以上合作经费),省“产学研合作项目”给予指导性计划立项支持。

 

三、课题项目申报(江苏省)

1. 申报对象

本年度和上年度江苏省科技副总项目入选对象。

2. 申报条件

合作双方签订了责权利明确的“五技合同”,且合作企业已实际投入高校院所30万元以上合作经费(其中宿迁地区企业投入高校院所20万元以上合作经费),并在“江苏省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系统” 完成合同认定登记。合作双方建立了产学研合作“校企联盟”,并在技联在线网站“校企联盟备案系统”完成备案登记。

四、博士后工作站

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以下简称工作站)是指在企业、科研生产型事业单位和特殊的区域性机构内,经批准可以招收和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组织。截至2021年末,全国共有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3874 个。企业、从事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的事业单位、省级以上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留学人员创业园区申请设立工作站,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经营或运行状况良好;

2. 具有一定规模,并具有专门的研究与开发机构;

3. 拥有高水平的研究队伍,具有创新理论和创新技术的博士后科研项目;

4. 能为博士后人员提供较好的科研条件和必要的生活条件。

建有省级以上研发和技术中心,承担国家重大项目的单位可优先设立工作站。

工作站的设立,由拟设站单位提出申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部门或国务院有关部委及直属机构人事部门组织初评后报人社部。经专家评议,由人社部审核批准。

 

五、专项人才培养

即高校、研究机构与企业合作培养人才,比如在高校专门设立以企业名称命名的软件、电子商务、电子等专业定制班、在企业设立科研院所学生实习基地和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等。在制定人才培养方案时,企业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才要参与其中,与高校管理人员共同协商、制定科学完善的人才培养方案。同时,通过组织专题讲座、现场实训指导等活动,增强学生创新意识,提高教学的实效性。此外,企业还可设置科研基金,吸引高校师生参与,促使科研成果的转化,提升企业的经济效益。

该模式有利于合作双方相互交流学术界和产业界的知识、技能和经验,有利于企业建立针对性强的人才培养机制。对企业而言,短期内可以解决企业的人力资源不足的问题,从长期来看可为企业储备专业技术人才;对高校、科研机构而言,有利于学生(大学生、研究生)理论联系实际,使高校、科研机构的研究更贴近实际、贴近市场需求。

 

六、联合自主研发

该模式具体分两种:一是合作开发,企业投入资金、人力,高校或研究所投入人力和设备,共同就某一项目开展科研攻关;二是委托开发,企业以项目方式将所需的技术委托给大学和科研单位进行研究开发。

合作开发是一种半紧密型的产学研合作模式,将高校、科研机构研究开发的优势与企业的市场优势、产品化优势有效结合,实现产学研各方的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其成功的关键在于合作伙伴的正确选择、风险责任的明确划定、利益分配的合理安排以及企业主导作用的发挥。

该模式是目前企业产学研结合的主要模式,且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以及规模较大的企业更倾向于运用该模式。

 

七、大仪共享共用

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指某个区域的科研院所、企业或个人购买了某种仪器设备后,该区域的其他企业或个人不需要重复购买,而是借助政府的相关政策借用该仪器设备。这种模式为科研院所、企业或个人节约了大量资金,同时购买该仪器设备的主体也会享受国家补贴。

 

八、成果专利转化

该模式是指科研院所通过签订技术转让合同,将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等的专利权、专利申请权、专利实施许可权、技术秘密等科技成果有偿转让给企业,并帮助企业将技术投入生产,形成生产能力。

然而实践证明,这种模式的成功率非常低。这主要是因为不够成熟的技术成果企业不愿受让,而比较成熟、有市场前景的技术成果,高校、研究院所倾向于自行实施转化或成立关联公司进行转化。此外,企业也难以承担巨额的科技成果转让费,且企业内部技术力量薄弱,承接能力差,也从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科技成果的及时转化。

 

九、产业技术咨询

技术咨询模式的产学研合作指研究机构、高校等通过专家会诊、现场解难、技术交流、成果对接等形式,与企业开展产学研交流活动,比如举办专家研讨会、技术沙龙、创业创新大赛等。


十、合作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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